快递公司损2万货赔300 自称车祸属不可抗力
时间:2012-11-12 22:06:53
[导读]9月13日,从事电子生意的刘先生给广州的客户发了一批价值10多万元的货物。没想到,客户领取到货物之后的回复却称货物损坏、不全,随后,刘...
9月13日,从事电子生意的刘先生给广州的客户发了一批价值10多万元的货物。没想到,客户领取到货物之后的回复却称“货物损坏、不全”,随后,刘先生核实了自己的发货单,并没有发现问题,于是马上致电快递公司“优速物流”。
刘先生说,即便计算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单单是货物的损失就高达2万多元,为了挽回损失,刘先生多次找到了优速物流公司,希望对方可以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几次交涉都无功而返。
为了了解事情原委,记者陪同刘先生再次来到了位于龙华大浪的优速物流公司。优速物流的负责人承认刘先生的货物有部分损毁,不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属于不可抗力,不在公司赔偿范围,而且刘先生在发货的时候没有进行保价,因此公司最多只能赔偿邮费的3倍,也就是300元。
市消委会表示,按照最新《邮政法》,优速物流公司所引用的“没保价就只能赔偿邮费的3倍”条款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在《邮政法》“损失赔偿”相关条例当中明确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刘先生此次货物损失,并不适用《邮政法》,而是《民法》,按照民事法律,优速物流公司必须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客户。
此外,律师也指出,车祸不属于不可抗力,以此理由规避赔偿责任是不成立的。从法律角度来讲,优速物流公司和刘先生之间建立的是货物运输合同法的关系,按照《合同法》,优速物流公司没有如约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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