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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用品包装无相关标准 选购需谨慎

时间:2016-12-09 11:23:55

[导读]日前,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款中国产“Botanica”牌沐浴露发出消费者警告并采取退市措施,原因是这款沐浴露为棕黄色液体,装在300毫升塑料瓶内,还附带了一根搅拌棒,“极容易被误以为是瓶装蜂蜜,儿童误食会引起肺部炎症”,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相关要求。一时间,儿童专用产品的包装问题引发了消费者的广泛讨论。

日前,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款中国产“Botanica”牌沐浴露发出消费者警告并采取退市措施,原因是这款沐浴露为棕黄色液体,装在300毫升塑料瓶内,还附带了一根搅拌棒,“极容易被误以为是瓶装蜂蜜,儿童误食会引起肺部炎症”,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相关要求。一时间,儿童专用产品的包装问题引发了消费者的广泛讨论。

事实上,在国内市场中日化用品“以貌诱人”并不鲜见,将儿童日化用品的包装做成鲜艳、可爱的形状似乎已成为行业默认的规则。在大型超市的儿童洗护用品专区,几乎满眼都是青蛙、小熊等可爱的包装造型,味道也有草莓、鲜奶、柠檬等多种可选。一位正在为孩子挑选牙膏的妈妈表示,有的牙膏做成巧克力糖果形状,甚至也有巧克力味道,孩子误食也不是没有可能。她表示,由于担心孩子误食,自己并不会购买糖果口味的牙膏。

据了解,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这也是我国首次针对儿童使用的日化用品进行国标级规范。该指南仅就化妆品本身进行了相关规定,如要求生产企业应最大限度减少配方所使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在这份指南关于儿童用化妆品的包装相关规定中,仅有“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这一条,也仅用于限定和区分成人用或儿童用产品,而对“误食、误用”这一方面则并未涉及。

在2015年7月颁布实施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中,也仅对如指甲油、卸甲油等易燃化妆品包装上标注“注意防火或防爆”做了要求,同样并未对“误食、误用”警示做出相关规定。

“一般会用颜色鲜艳或者受到孩子欢迎的水果、卡通人物等形象来做外包装,在气味上也会尽量使用糖果或者水果味道,主要考虑到让孩子喜欢用,对于安全性更多的是寄托于家长能够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监管。”一位从事日化用品包装设计的业内人士称,厂家更多考虑的是如何让产品脱颖而出,同时能够增加销量,而就安全性而言,仍有待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统一规范。

其实,儿童误食化妆品、护肤品、口香糖等商品的消息并不鲜见。此次儿童洗护用品在国外被退市,对我国儿童日化用品包装也是一个警示。

 

 

编辑:苗翠花

关键字:儿童包装用品化妆品我国相关误食标准日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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