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甩锅:智能摄像机水滴直播事件,为何说360甩锅不成功?
时间:2017-12-19 15:17:20 来源:搜狐科技
[导读]甩锅的本意是撇清责任。但如果甩锅的结果是搅混了一池水,那可能就属于甩锅不成功反而会成为“背锅侠”。因智能摄像机而卷入水滴直播隐私保护纷争的360,可能正在成为这样的一个“范例”。日前,因为一篇题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再度引发公众对360智能摄像机与水滴直播捆绑或联合式推广的担忧。对此,360及周鸿祎第一时间予以回应。不过,它们的回应思路或逻辑确实出人预料。
文/陈莉 审校/李俊慧
甩锅的本意是撇清责任。
但如果甩锅的结果是搅混了一池水,那可能就属于甩锅不成功反而会成为“背锅侠”。 因智能摄像机而卷入水滴直播隐私保护纷争的360,可能正在成为这样的一个“范例”。
日前,因为一篇题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再度引发公众对360智能摄像机与水滴直播捆绑或联合式推广的担忧。
对此,360及周鸿祎第一时间予以回应。不过,它们的回应思路或逻辑确实出人预料。
它们先是强调涉嫌被黑公关了,随后又强调360智能摄像机开启直播,需要多个步骤,暗示广大民众不必担心,但实际情况是,原本是甩锅撇清责任,但未曾想似乎越描越黑。比如,随后又有媒体爆料称,在某些成人社区或网站上,在所有酒店类的成人视频中,有摄像头厂家水印的,80%~90%显示的是360。
这正是剪不断理还乱了。事实上,回顾过去几年360涉公众或监管事件的回应中,至少有360手机用户资金被盗用、360网盘涉黄等两起是甩锅相对成功的,干净利索的澄清了事实,也主动承担了责任。
手机用户被盗5万,360主动披露原委并承担用户损失,当时算成功甩锅
2017年1月,一位使用360手机 (即之前的奇酷手机 )的范先生,莫名其妙被不法分子“隔空”盗走5万元。当时 事情的结果是这样的:
1)360手机用户何先生的“云服务”账号被不法分子破解并登陆,然后,不法分子登陆360手机用户何先生的“云服务”账号后,利用“云服务”提供的“回复短信” 功能,为何先生的手机号码开通了中国移动“副号码” 服务,完成主副卡号绑定。
2)不法分子利用360手机云服务“找手机-销毁资料”功能,频繁发起“销毁资料”指令,使得360手机用户何先生虽然手机在手,但是因被远程操控执行“销毁资料”指令,使得其手机长时间处于离网状态。
3)在“通信劫持”期间,不法分子借助中国移动“副号码”功能接收何先生的各类短信验证码,入侵京东账号用白条消费1000元,并在线申请贷款52000元,转入何先生名下中国银行卡,随后,将52000元资金转账至犯罪嫌疑人账户,同时还利用ATM机无卡取款2000元,累计给何先生造成5.3万元损失。
回溯整个过程,从360手机、中国移动、京东、银行等资金被盗所涉各个环节,似乎各方都没有责任。但由于受害者是360手机用户,且造成用户损失过程中,360手机的特定保护功能变相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最终,360主动赔偿了用户损失。
当时360公告称,1)加强弱密码和异常登陆的监测和风险控制,2)对云服务远程管理手机的重要功能开启密保问题或短信验证码的二次验证。
可以说,虽然事关360手机用户资金安全等问题,但因为360当时反应迅速,主动赔偿了用户损失,且及时披露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应该说赢得了社会和用户的信任。
360智能摄像机直播风波焦点:监控设备可否用于直播?与窃听的边界何在?
现在360智能摄像机用户,通过APP尝试开启直播时,会收到系统提示“因平台调整,暂停本功能申请。”
显然,基于公众利益保护的考虑,尤其是涉及被360智能摄像机直播而不知情的民众利益考量,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回溯整个事件,监控设备在何种情形下可用于直播?到底是安全监控,还是窃听、偷拍?也是应该值得关注的问题。
360智能摄像头机,其本意其实是特定场所的安全或实施监控。比如,如果说家里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只有小孩一个人在家,又或者家里有宠物,或者开了个小店,它的正面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由于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360将旗下智能摄像机与水滴直播在业务上实现了打通,使得360智能摄像机用户只要几步简单操作,就可用智能摄像机开展直播,就使得问题变得复杂了 。
以饭馆、酒店、宾馆等场景为例,基于安全考虑,很多商家都会安装摄像头,对此,很多用户也知晓。但由于监控主要以画面为主且不具备上网公开功能,使得大多数用户对此还是可以接受的。
而360智能摄像机不同于传统监控设备,还可以把摄像机当直播工具外,就会出现个人信息被随意、不当传播的可能。
比如,你与谁在哪儿吃饭,可能会因为店家未事先声明的直播而外泄,再加上360智能摄像机还配备有麦克风,不仅是画面,就是聊天的内容,也会通过直播形式传播出去。
那么,这种被直播对象不知晓或不知情的直播行为,与窃听、偷拍没有任何区别。
按照《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对于部分用户使用360智能摄像机从事偷拍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内容上网、公开或直播,360若知晓或监管不力,则可能视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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