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语有了“普通话” 盲文有了“规范字”
时间:2018-05-23 11:41:45 来源:中国教育报
[导读]《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日前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正式发布,自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手语有了“普通话”,盲文有了“规范字”。《词表》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日前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正式发布,自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手语有了“普通话”,盲文有了“规范字”。
《词表》与《方案》的发布有何重要意义?是如何研制的?有哪些特点?在认识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两项规范研制组负责人。
进一步维护残疾人语言文字权利
“这是我国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成果和一个新里程碑,为今后的应用推广、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奠定了坚实基础。”两项规范研制组负责人说。
在他看来,《词表》和《方案》的发布,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是对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使用手语和盲文的语言权利的保障;为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提供了便利,将进一步加快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进程,极大促进残疾人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词表》遵循了“增加新的、改正错的、删除旧的”原则,大量补充了反映现代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变化的手语常用词数量,使之能基本满足听力残疾人学习、工作和日常交流的需要;对原《中国手语》中不符合听力残疾人手语表达规律和特点的动作进行修订;删除已经过时的词目。2015年通过结题鉴定后,在全国15个省级聋协、18所招收聋生的学校进行试点,上千人参与。
通用盲文的研究2010年被列为国家语委、中国残联“十二五”科研规划年度重大项目,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吸收中外现有盲文的优点,调整现行盲文标调规则,实现全面标调,并通过简写减少了篇幅。
体现时代特征与更强适用性
该负责人介绍,《词表》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说明适用的范围、使用的一些核心术语定义、手语动作线图解符号的式样和含义、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使用说明;二是按照音序排列的词目,收录了广大听力残疾人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手语,替换了过去许多和汉字一一对应的手语,大量减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语表达时体态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变化,重在体现手语表形表意的语言特点。
“《方案》沿用了现行盲文的声母、韵母、声调和标点符号,没有改变、删减或增加任何一个符号,只是完善了现行盲文标调规则,规范了声调符号的用法,是对现行盲文的继承和发展。”该负责人说,《方案》呈现出新旧衔接、读音准确、省时省方、利于信息化等特点。
据悉,读音准确是修改标调规则的首要目标,表音的国家通用盲文,声调必须准确。触觉的感知特点决定了作为触觉文字的盲文必须简洁,尽可能提高盲文阅读和书写速度。
将手语规范纳入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探索
将手语规范纳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范畴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第一次。手语的表达如同有声语言一样丰富、灵活,哪些内容适宜纳入规范和如何规范还需要深入研究。在这方面,《词表》做了一次有意义的探索。
“现阶段在使用《词表》时,需要把握好通用语与地方手语、生活手语和教学手语、手语词汇学与用,以及《词表》与其他国家通用手语工具书等4组关系。”该负责人介绍,在通用手语与地方手语使用方面,《词表》中呈现的手语动作,要求在公务活动、学校教育、电视媒体、图书出版等场合或领域以及今后在国家举行的手语水平等级考核中使用;地方手语仍将长期使用。在生活手语和学校教学手语方面,《词表》特别提到“求同存异”和“有利教学”,对表达同一事物、概念的手语词汇,存在地域差异或有多种打法的,《词表》以并列方式,不存在排他性。在手语词汇学与用方面,《词表》所呈现的仅仅是词的手语动作,而运用这些词需要通过不同的句式,手语语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需要另外专门学习。
“此外,在推广方面,中国残联正在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广电总局制定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方案,将以特教院校和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突破社会上听力和视力残疾人这个难点,通过骨干培训、开设课程、完善相关规范等形式,有步骤、分阶段地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该负责人说。(董鲁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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