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人才政策25条措施,今年引留高校毕业生10万人
时间:2018-04-19 13:19:34 来源:长春发布
[导读]18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服务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落实省市人才政策25条具体措施。今年我市将通过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建立事业单位招揽人才绿色通道,定期开展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等系列举措,把政策转化为创新力、竞争力,进一步营造重才、亲才、近才、富才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8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服务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落实省市人才政策25条具体措施。今年我市将通过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建立事业单位招揽人才绿色通道,定期开展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等系列举措,把政策转化为创新力、竞争力,进一步营造重才、亲才、近才、富才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此次发布的25条措施,涉及院士专家、外籍人才、大学毕业生、高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通过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待遇标准、提高行政效能、鼓励创新创业、优化表彰作用等手段,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符合我市当前急需的人才队伍。
启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就业服务工程。今年我市争取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精准帮扶大学生创业1000人,培育和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
建立事业单位招揽人才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下放招聘权利,对特殊岗位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面向社会,采取自主招聘方式招揽人才;面向双一流大学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实行就地发布招聘公告、就地面试考核、就地体检考察、就地签约。为事业单位聘用的双一流大学上岗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博士毕业生8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3万元。
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与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硕士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评审系列中级职称,按特设岗位聘任(国家规定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中小学系列除外)。对引进到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用人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限制,到岗即聘(中小学系列除外);对在乡镇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5)年的本(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破格参评相应系列中级职称(国家规定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中小学系列除外)。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开展长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定期开展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获得者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奖励。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拿出专门资金奖励在长创业干事的优秀人才。将获评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奖励费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直、市直事业单位正式聘任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人均医疗补贴的标准由4600元提高到5000元。对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我市自购住房的给予20万~5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我市还将鼓励院士创办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对接合作机制。立足院士专家联合会平台,助力专家与企业间的对接合作,在我市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促进技术指导、成果转化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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