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投标品牌被换 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
时间:2018-04-17 11:52:01 来源:中国网财经
[导读]原标题:公开招投标品牌被换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被换掉,疑似未经生产许可的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校方称系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县教体局却说学校主动要求更换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
原标题:公开招投标品牌被换 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
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被换掉,疑似未经生产许可的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
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
校方称系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县教体局却说学校主动要求更换
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连日来,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这件“荒唐事”,引发当地不少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担忧。对此,《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知名产品被换成本地产品
今年3月中旬,有虞城县学生家长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从去年12月以来,在没有公开招投标和告知家长的情况下,自家孩子“营养餐”中原来发放的“雨润”牌火腿肠,被更换成当地的“田黄石”牌鸡肉火腿肠。孩子觉得口感不好、很难下咽,他们非常担心孩子长期食用后身体会出问题。
知名产品突然被换成本地产品,使得“营养餐”一下成了学生家长眼中的“问题餐”。
作为国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重点举措,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虞城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有近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被列入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采取课间加餐的形式,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按照虞城县教育局2017年7月28日对外发布的中标公告显示,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每年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而两家公司中标,一标段商丘市和谐商贸公司,中标标的为科迪牛奶以及雨润清真鸡肉、牛肉火腿肠和闽乡缘牌面包;二标段商丘市隆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标的为伊利牛奶以及雨润清真鸡肉、牛肉火腿肠和闽乡缘牌面包。
就家长反映的更换学生“营养餐”中的火腿肠一事,涉及的厂家雨润食品对记者表示,从今年1月份至今,虞城县没有要求供货营养午餐专用雨润牌火腿肠,厂家代表多次联系,却被告知暂时不需要。
教体局和校方都称系对方所为
针对这一问题,有学生家长向校方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新更换的火腿肠是由本县通宝食品公司生产。至于为何更换,则是按县教体局统一安排。
然而,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供应商是在各乡镇中心校主动要求下,局领导办公会慎重研究后做出的决定。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18份加盖各乡镇中心校公章的《关于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的申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但记者注意到,这些报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内容基本一致,甚至有几个报告一字不差。
报告内容显示,通过师生对原招投标食品与当地通宝鸡肉火腿肠的试吃比较,一致认为后者口感更好,味道更鲜,请求教体局将原来中标的火腿肠供应商更换成当地的通宝鸡肉火腿肠。
对于这一说法,有学生家长表示:“如果不是统一安排的,那么多学校咋会几乎同时提交相似的报告呢?”而多名虞城乡镇中心校的师生也表示,更换原因是教体局统一安排。而且火腿肠更换后,各个学校都出现有“营养餐”火腿肠被乱扔和遗弃的现象。
“县教体局正积极根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营养餐’供应模式改革,目前还处于过渡阶段。”对于“营养餐”出现的问题,虞城县教体局负责招标的韩海英回应称,师生反映的“营养餐”乱扔和遗弃情况确实存在,但主要原因是学生对于传统的牛奶、面包、火腿肠等“营养餐”供应形式已经厌倦了。
疑似未取得生产许可便进入校园
记者在随后调查新品牌火腿肠生产供应商——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的资料发现,该公司直到2017年12月25日才取得“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许可,而各乡镇中小学校提交的报告落款日期却是在2017年12月5日左右。
如果这些报告属实,则意味着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情况下生产的鸡肉火腿肠已经提前进入校园,作为“营养餐”发放给学生试吃。
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企业参与学生“营养餐”竞标,需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
而在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给县教体局的存档资料中,除了该公司质检科自己出具的质检报告外,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质检证明。
这些问题,自然也引发了家长们的担忧:“没有权威质检证明的产品怎能替换中标产品”“孩子‘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在不能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擅自更换学生‘营养餐’生产供应商,显然是不合规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陈汉宾律师说,这样做究竟是有关部门责任心的缺失,还是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清查,锁定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学生家长们一个说法。
(责任编辑: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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