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限价房管理办法出台 价格不得超同地段的85%
时间:2018-09-03 23:52:4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导读]办法规定,限价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不能超过同地段商品房的85%,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
柳州限价房管理办法出台
价格不得超同地段的85% 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近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限价商品房(以下简称“限价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不能超过同地段商品房的85%,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
不得捆绑精装修
所谓的限价房是指,政府限制套型面积、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在面积上,限价房规划设计应当严格控制套型面积,最大套型面积不得大于144㎡。而在房价上,限价房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不超过项目土地公开出让时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5%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综合开发成本以及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确定。
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的销售价格,但项目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
在销售时,限价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项目中按规划配置的配套车位和配套商业设施等,则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定价销售。
有市民提出质疑,价格这么便宜,那交通、基础设施等有保障吗?
办法规定,限价房要选择在交通相对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比较适宜集中建设的地段进行布局。项目中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都要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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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低于25㎡能申请
是否所有人都能购买这价格相对优惠的限价房?答案是否定的。限价房具有保障性质,对申购人条件进行了限制。第一,在柳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在25平方米以下,并且未曾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二,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申购条件。
此外,购房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购买两处及两处以上的限价房。已享受廉租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或已进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需承诺购房时自愿退出,或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已购买限价房的家庭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购人是否符合条件,还要经过住建部门的审核。
此外,根据相关要求,限价房还可以具体明确房子供应对象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等。在柳东新区职教园东侧,共有1658套限价房,主要针对的是柳东新区上班的企业、教职员。而在河西工业园三区潭中西路延长线北侧,有516套限价房,明确市级以上在职劳模、工匠可享受优先选房。
5年后才能转让
普通商品房,随时可以买卖转让,而限价房在登记交易上也进行了限制。
购买限价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也就是说限价房也是有产权的。但是,在《不动产权证书》上要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字样。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限价商品房5年内不得转让。
若限价房的抵押权人因购房家庭无力偿还购房贷款需要处置抵押物,根据法院判决或裁定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不受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购人若提交虚假资料申请,将由住建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的,责令其退还所购买的房子,或按建筑面积向住建部门补交限价房售价与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交易价格的差价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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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限价房条件
第一,在柳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在25平方米以下,并且未曾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申购条件。
提醒:购房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购买两处及两处以上的限价房。已享受廉租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或已进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需承诺购房时自愿退出,或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已购买限价房的家庭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购人是否符合条件,还要经过住建部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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