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时间:2018-07-13 14:41:38 来源:东方卫报
[导读]原标题:河南: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7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以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
原标题:河南: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7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以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无故更改、拖延开盘时间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项目网签。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商品房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不得提供“首付贷”等其他金融服务,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诱导或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销售代理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计入中介行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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