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明确三环内商品房2年内限售细则 5月2日起实施
时间:2018-04-25 11:30:30 来源:网易
[导读]4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称,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该通知自5月2日起执行。
4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称,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该通知自5月2日起执行。
此外,从4月24日起,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凡在三环区域(三环区域是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之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长春2018年1月份实际上已经出台过限售政策,在当时的政策中,规定对于长春三环内的住房,无论新房还是旧房,只要不是唯一住房,就要采取两年内不能上市交易的做法。此次政策发文单位为长春市房管局,而此前为长春市政府,所以更可以理解为长春限售细化版本的落实。5月2日正式实施,意味着长春正式落实限售政策,后续势必会对新房以及二手房的流动性产生影响,利好市场的平稳发展。
从长春此次政策来看,政策内容更加细化,符合长春当前“房住不炒”政策落实的精神。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政策,但再次发文,内容更细致,显然可以再次发挥政策效力,这也是后续市场参与者需要关注的内容。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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