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房发展: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项目商品房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8-04-25 11:30:33 来源:中财网
[导读]证券代码:600322证券简称:天房发展公告编号:2018—032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项目商品房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项目商品房申请
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所开发的苏州市部分商品房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苏州市部分全资子公司(名单附后)。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所属苏州市全资子公司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3,000万元。
●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符合苏州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
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故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还需提请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及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如下:
序号
全资子公司名称
开发项目(地块)名称
拟为购房者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金额
1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吴侬里
38,000万元
2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2015-WG-23”项目
43,000万元
3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2015-WG-24”项目
87,000万元
4
苏州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WG-31”项目
539,000万元
5
苏州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WG-32”项目
376,000万元
合 计
1,083,000万元
上述项目即将开始预售,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上述全资子公
司将为购买所开发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
保,是苏州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
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
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于2018年
4月23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项目商品房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的议案》。本次担保还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购买前述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拟就各项目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等银
行签订《按揭业务合作协议书》及《个人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毕按揭客户所购房产的《房屋所有权
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加抵押注记,且贷款银行领取相应的《他项权证》之日止。
担保金额如下:
序号
全资子公司名称
开发项目(地块)名称
拟为购房者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金额
1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吴侬里
38,000万元
2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2015-WG-23”项目
43,000万元
3
天房(苏州)置业有限公司
“2015-WG-24”项目
87,000万元
4
苏州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WG-31”项目
539,000万元
5
苏州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WG-32”项目
376,000万元
合 计
1,08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所开
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降低后期政策或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
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担保是按照贷款银
行以及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苏州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
于一般的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待提请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上述担保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苏州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该担保性质不同
于一般的公司对外担保,本公司此次担保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对该事项表示认可。本公司提供此次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
本公司发展需要,对本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51,900万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354.2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399,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8,066.33万元的
91.0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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