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迁费将连续发五年 复建房装修标准提高
时间:2018-01-06 17:14:36 来源:羊城晚报
[导读]临迁费将连续发五年复建房装修标准提高今后,广州市旧村庄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的,按5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分期实施改造、分步搬迁的,按4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记者从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获悉,2017年12月29日,《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下称新《办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即日起将印发实施。
临迁费将连续发五年 复建房装修标准提高
今后,广州市旧村庄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的,按5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分期实施改造、分步搬迁的,按4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记者从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获悉,2017年12月29日,《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下称新《办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即日起将印发实施。
住宅临迁费每平方不超40元/月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相关法规,结合在旧村庄全面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对原《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下称原《办法》)进行了部分内容修改,形成新《办法》。
新《办法》内容涵盖了旧村庄全面改造过程中成本核算时所包含的前期费用、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等,明确划定了具体的适用范围,也规定了各项费用的核定方式和计费方法。
根据新《办法》,临迁费标准参照房屋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结合该区域市场实际租金和村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评估确定。住宅临迁费单价可在每平方米每月20元至40元范围内浮动;集体经济物业等商业面积临迁费单价可在每平方米每月30元至60元范围内浮动。
此外,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
复建住宅装修标准提高
相较于原《办法》,新《办法》的亮点有三:
一是调整了临迁费用年限。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将临迁费用的核算修改为:“整体实施改造、一次性搬迁的,按5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分期实施改造、分步搬迁的,按4年临迁时间核算临迁费用。”
二是调整了复建费用的单价。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最新参考造价和安置回迁居民的需求,适当提高了复建住宅的装修标准,调整了相关建设费用的单价。同时,为适应在旧村庄改造中复建房屋结构和功能的多样性,单价中对是否包含地下室、电梯和中央空调作了明确的区分。
三是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新增了“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专项费用。
专家指出,本《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旧村庄整体拆除重建的成本核算工作,将积极有序地推进广州市旧村庄更新改造,促进城市空间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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