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未来可满足个性化需求
时间:2017-11-16 09:31:03 来源:楚北网
[导读]原标题: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未来可满足个性化需求 网民代表与七部门面对面交流互动 记者汪洋 摄
网民代表与七部门面对面交流互动 记者汪洋 摄
长江网11月6日讯 记者汪洋 郝琦 齐云 通讯员安然
“原大学生落户政策是否不再执行?”“能否发布愿按指导标准提供最低年薪的企业名单?”5日,在市招才局,七部门与10位网民代表面对面畅谈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三项新政。
网民: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0周岁,如何认定?
市公安局: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年龄认定,以公安机关正式受理当日身份证年龄为准,不满40周岁(含生日当天)可受理。首次申请未满40周岁,因学历认证延误正式受理年龄的(最长不能超过1个月,特殊原因可延长至2个月),由分局人口大队书面报请治安支队人口大队解决。受理窗口应提供一次性告知书,注明首次申请时间及需补充材料。
网民:新政出台后,我顺利落户在集体户口。老公硕士毕业,落户没问题,但小孩可以落户到自己名下吗?
市公安局:按规定集体户不能上小孩户口。如果有合法的自有住房,可将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后,子女即可投靠父母进行落户,10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网民: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实施后,原大学生落户政策是否不再执行?
市公安局:原“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在汉就业创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等落户政策,与留汉大学毕业生试行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试行政策执行。其他未作调整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网民:我是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区里的“红色物业”就业,很关注收入新政,能否公布已经落实了最低工资指导标准的企业名单?
市人社局:将会协调总工会,陆续发布愿意按指导性标准提供最低年薪的企业名单。
网民:武汉之前出台的大学生住房补贴,可否与目前新政同时享受?
市房管局:2015年,武汉大学生曾出台就业落户文件,提出大学毕业生落户后,可在就业所在区的人社窗口进行咨询确定,再按照流程领取住房补贴,这是保障性政策,一般不能同时享受。
网民:我来自青岛,想留在武汉发展,现在已经申请到人才公寓,非常高兴。我就提一个更高的小心愿,希望人才公寓能照顾到住户的隐私性和独立空间。
市人社局:目前中心城区人才公寓房源较少,考虑到大学生实际居住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人才公寓主要安排合租的方式。目前已成家和硕士以上大学生,可以优先选择房型。针对未婚的大学生,主要采取合租的形式,促进年轻人之间的交流。以后相关部门统筹房源时,会筹集一些面积更小、功能完善的房型,满足大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网民:我的落户20分钟就全部办完了,我想问一下硚口区人才公寓什么时候能够落实?
市房管局:7月3日发布第一批人才公寓,其中硚口区有相关项目,但由于项目进度原因,该项目还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装修和家具家电的配置,一旦达到条件,会通过大学生人才网、房管局网站发布登记公告。公告发布后,硚口区还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有资格的大学生,询问其意向,进行配租登记。
网民:我去年毕业,在蔡甸人民医院工作。已经入住人才公寓两个星期了,和100多个小伙伴经常交流,大家都很亲切。我们都很关注安居房什么时候出台细则,好赶快买房。
市房管局:《武汉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市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管理办法。虽然目前细则还未出台,但如何确保大学生能够“低于市场价20%购房”,目前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共有产权制,一种是通过直接降价的方式,两种方式都能让大学生享受到购房折扣。
网民:新政出台后,留在武汉的大学生数量增加,是否会给城市带来压力?
市招才局:三项新政出台后,会为武汉留住大量的人才。其中的政策,尤其是“最低年薪”的提出,会倒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招到更有竞争力的大学生,进而推进城市的优化升级。外地大学生落户武汉后,带来的各种子女就学、城市容量等问题,市委市政府会统筹考虑,协调推进,进行相关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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