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严查消费贷流向房地产 银行自查效果难言理想
时间:2017-09-17 13:21:49 来源:杭州日报
[导读]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 06万亿,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分析认为,部分消费贷以及信用卡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从而曲线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了房地产金融调控工作。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期北京、深圳、江苏等地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并予以纠正。在调控措施下,商业银行存量的违规消费贷如何纠正,面临怎样的难题?
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分析认为,部分消费贷以及信用卡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从而曲线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了房地产金融调控工作。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期北京、深圳、江苏等地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并予以纠正。
在调控措施下,商业银行存量的违规消费贷如何纠正,面临怎样的难题?从去年的首付贷到现在的消费贷,资金不断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逻辑是什么?
银行贷后监控确存“盲点”
华南某股份制银行信贷业务人士张洋(化名)表示,消费贷款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纯信用额度上限一般为30万元,30万元以上大额都需要抵押。类别不同,放款方式与贷后管理方式也不同。
张洋表示,银行普遍的做法是:对于30万元以上的抵押贷款,银行放款要求只能刷卡或委托支付使用,每个银行的系统可以监控到每一笔与该银行卡有关的交易动向,一旦资金出现可疑操作或流向房地产市场会立马收贷。而3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用户可以选择提款,但会提出额外要求,如在申请时明确贷款用途,并提供后续消费小票供贷后检查,一旦出现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的情况,银行也会启动系统追查资金流向,如果违反监管流入房地产市场也会收贷。
“但实际操作上,消费者很多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客户想把贷款额度套成现金,可以找相关的企业,给企业一定的返点并缴纳税点。对于企业来说只需帮忙收一下钱就有额外收入,因此不少企业愿意承担风险并开展类似‘附加’业务。这种操作下,银行系统监控的每一笔资金都是合法合规并有明确用途的,钱在银行监控下每一个步骤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上确实绕开了监控,投入了其他地方,近年因为房地产市场火爆,可能很多资金就流入了房地产市场。”张洋告诉记者。
张洋还指出,如果要完全保证每一笔消费贷款确实落地,需要银行完全跟进,进而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财力,对银行来说是很不现实的。而且即使要加强每一笔贷款的监管也并不容易。以装修贷款为例,有些房子是期房,一两年后交房,装修入住又要至少半年,加上放款周期还要两三个月,整个监控流程可能长达两三年,这对银行的监控难度又是更大的考验。
存量违规业务处理难题
从江苏、北京、深圳三地对消费贷流向房地产下达的通知来看,细则并不相同。据了解,三地银行已经在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配合自查,但自查效果难言理想。
江苏某城商行零售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反馈给监管部门,但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自查难度较大,如果客户取现,或者多次转账,或者跨行转账,贷款行是无法核查到底的。因此,自查发现的违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占比不高。在他看来,监管更加关注长期、大额的消费贷款,至于监管对于违规存量业务的处理和增量业务会做何调整,目前无法得知。
张洋则告诉记者,虽然银行对贷款用途的监管确实存在困难,但银行对消费贷贷款用途把控尺度不一一定程度助长了2017上半年消费贷的爆发式增长。有的银行认为一个项目几万、几十万做了也不会怎么样,实际消费贷款的坏账风险也是很低的,加上收益比较高,可以说是多多益善。有的银行可能把控得比较严,不论数额多少都按照业务类型的标准操作,当消费者把所有银行业务进行比较的时候发现尺度有松有紧,监管似乎还存在空间,这给了一些消费者错误的心理预期,认为消费贷用于房贷还是有操作空间的。
而对于存量业务的处理,张洋指出,合同中指明,一旦与监管要求不符,银行有权马上收回贷款。所以对于存量的违规消费贷业务,收贷是合理的处理方式,“能够通过银行贷款的客户本身资质比较优秀,消费贷款一般额度并不太大,对于符合贷前收入各方面调查的用户来说,收贷一般不会导致其资金链断裂,银行也不一定要求消费者马上一次性归还剩余贷款,还是会给予一定缓冲期,比如合同原定60期的贷款,要求6期内还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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