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出售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7-01-20 14:56:17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不过好景不长,王先生与刘女士决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双方诉诸法庭。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好景不长,王先生与刘女士决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双方诉诸法庭。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例中,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屋及其自然增值应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即新购的学区房中150万对应的份额应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但由于另外的50万系婚后存款,故该50万对应的份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整理 新报记者 张家民
(每日新报)
编辑:苗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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