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首页
首页 > 新闻频道 > 房产 > 正文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7-01-20 14:56:17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不过好景不长,王先生与刘女士决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双方诉诸法庭。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好景不长,王先生与刘女士决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双方诉诸法庭。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例中,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屋及其自然增值应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即新购的学区房中150万对应的份额应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但由于另外的50万系婚后存款,故该50万对应的份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整理 新报记者 张家民

(每日新报)

编辑:苗翠花

关键字:财产夫妻共同婚前婚后房产王先生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个人份额

声明:i天津视窗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1296956562 邮箱:12969565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