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为证券虚假陈述案埋单,8名投资者将获赔近62万元
时间:2018-03-14 17:20:32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因证券虚假陈述遭遇投资者索赔的皇台酒业,昨日晚间发布了一则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8名投资者将获得赔偿。根据皇台酒业公告显示,3月12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8位自然人张少利、孟凡凡、曾威、王小奇、王一鸣、李秀萍、冯和华、韩静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对公司下达的8份执行裁定书。
因证券虚假陈述遭遇投资者索赔的皇台酒业,昨日晚间发布了一则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8名投资者将获得赔偿。
根据皇台酒业公告显示,3月12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8位自然人张少利、孟凡凡、曾威、王小奇、王一鸣、李秀萍、冯和华、韩静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对公司下达的8份执行裁定书。
根据裁定情况显示,冻结、划转被执行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640027元(其中赔偿申请执行人损失617879元,案件受理费13478元,执行费867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尚未计算)。
对于此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带来的可能影响?皇台酒业在公告中称,根据一审判决书结果(含以上8名当事人在内,共有10名当事人),公司已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23107810.72元(含案件受理费173892元、赔偿款22933918.72元)。因此,截止到本公告日,本次执行裁定书对公司2017年期末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对另外两名当事人诉讼的判决结果,判断其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彼时,2017年7月31日,皇台酒业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被告甘肃皇台酒业被判赔偿原告损失人合计2293万元,案件受理费用17万元,合计赔偿2310万元。
根据皇台酒业过往公告可见,在10名投资者中,有两名投资者(标的22316039.7元)的索赔被法院发回重审,而此次公司收到的法院裁定书则是其他8名投资者的索赔款。
然而,对于皇台酒业来说,因证券虚假陈述,还有一批投资者对其提出索赔(被称为第二批诉讼案),涉及投资者8名,索赔金额为114.9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皇台酒业除了上述投资者的诉讼外,其身上还有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诉讼案。另外,因公司内控问题,公司还发生了6700万元库存成品酒亏库事件,受到交易所关注。
皇台酒业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称,公司在2017年度年终盘点时发现了成品酒存在巨额亏空问题,最终确认了库亏约6700万元的事实。其中,白酒约5445 万元、红酒约1255万元。同时,公司已全面停止向各子公司进行内部调货,停止向经销商铺货,以避免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而纵观皇台酒业近年来的公告可见,公司试图通过重组来完成转型,但从其公布的重大重组进展公告来看,重组进展并不顺利。
3月12日,据皇台酒业发布最新的重组进展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重组标的公司中幼教育的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报告暂未出具),正在开展各项资产的梳理及资产分立工作,但因中幼教育个别股东尚未完成注册资本金的认缴,暂时无法进行资产的分立审计及评估工作,需要股东协商沟通并完成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工作后再开展资产的梳理、分立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公司及中介机构将持续督促其尽快完成资产梳理、分立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目前,相关各项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
可以说,当下的皇台酒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公司在2月8日的公告中也清晰地梳理了公司面临的窘境:由于近年来管理混乱,销售不振,市场低迷,向银行的借款逾期,且债务诉讼案件频繁,加剧公司资金短缺,出现了资金链紧张、流动性不足的严峻形势;公司正在推进的对外投资收购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重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受资金困难、包装物资生产供应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与高诚企业集团虽已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1.484亿元的 “皇台文化酒”销售合同,但合同尚未执行,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销售合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中小投资者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正在向公司追偿损失。
(原文标题为《皇台酒业为证券虚假陈述案埋单 8名投资者将获赔近62万元》)
关键字:皇台酒业,证券虚假陈述案
声明:i天津视窗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1296956562 邮箱:12969565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