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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正式更名

时间:2018-01-04 12:30:58   来源: 

[导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正式更名。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3日电 (李佳佳 税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3日披露,其已如期完成公司制改制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正式更名。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3日电 (李佳佳 税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3日披露,其已如期完成公司制改制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此举标志着东航集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东航集团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出台《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以此推动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据介绍,东航集团所制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中,明确了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形成了新的公司章程。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改制后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亿元。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东航集团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实抓改革。其中,国家首批推进的“七大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在东航实现首家“落地”;积极推动内部改革,重构营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和改革活力。此次东航集团的公司制改制,体现了治理结构与党的领导以及企业运行的有机融合、协调推进,体现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这一重大变革。改制完成后,将有助于东航集团进一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朝着“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迈进。

编辑:李雪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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