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H股全流通有利于统一股东利益 但对港股影响有限
时间:2017-12-31 22:09:11
[导读]图片来源:全景视觉经济观察网 记者姜鑫 H股全流通时代即将来临。本周五(12月29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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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H股全流通时代即将来临。
本周五(12月29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常德鹏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本次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试点过程中企业应当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依法履行必要程序,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全流通”试点坚持市场化决策原则,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相关股东,在满足试点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流通数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协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流通”方案。
常德鹏称,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证监会做出上述决定。
H 股是指经证监会批准,注册地在内地,在香港上市供境外投资者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当前通过H股架构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票在港交所流通的只有外资股,而内资股不能在港交所流通,只能在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国外机构投资者(QDII)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
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作为首只全流通的H 股股票在港交所上市,之后的交通银行在H 股流通方面也有所涉及,但仅是其法人股东之一的汇丰银行持有的19.9%股权是H 股流通股,有长达3 年的锁定期。除上述两个银行孤例之外,H股全流通已经有十余年没有重大突破。
201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7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到,将拓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推进境外上市企业审批准备案制改革和H 股全流通试点。
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学恒曾在研报中表示,H股全流通的意义重大。从公司层面来讲,由于上述限制,用H股架构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大股东缺乏关心股价的动力。如果允许H股全流通,大股东利益将会和公司业绩、公司股价密切关联,大小股东的利益将重新统一。此外,若H股实现全流通,内资股也可以用来抵押融资,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从市场层面来讲,若H股全流通实现,相关公司将会有万亿数量的内资股成为可流通的H股逐步上市交易,香港股票市场的规模和流通量也将大幅提升。统一大小股东利益,防止大股东低成本低风险损害小股东利益,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吸引更多资金、激发市场热情都有积极作用。
但也有分析师认为,H股未在A股上市公司中,非流通股的市值为2.6万亿左右,只占港股现在总市值的4.9%。因此,H 股全流通对整体港股产生的影响可能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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