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能大,太阳能大,权力不能大
时间:2012-11-12 20:49:34
[导读]太阳能归国家所有逻辑何在这个其实就是一个主动的造租行为。就是说先把你置于一个非法的地位,你要来合法地开采,你就要经过我的审批,通过...
太阳能归国家所有逻辑何在
这个其实就是一个主动的造租行为。就是说先把你置于一个非法的地位,你要来合法地开采,你就要经过我的审批,通过向我寻租,你才能获得合法的开采权。我通过我这个条例让你自己开发开采成了一个违法的行为,处于了一个违法的状态
财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了一个条例,就说风能、太阳能归国家所有,探测要经过审批。在微博上就有网友担忧说,空气会不会也属于国家,会不会征收呼吸税?你怎么看待黑龙江有关部门的这种说法?
胡释之:这个其实是一个条例,典型的部门立法、地方立法。显然很搞笑,很荒诞。可能很多网友都已经看出来了,这种推理也是很合理的:你要说太阳能、风能都归国家所有的话,那夏天吹吹凉风可能都是侵犯国有资产,而躲躲太阳则是在保卫国有资产。这个荒诞性是显然的。但咱们得分析,他出这么荒诞的条例用意何在。它这条例是叫保护条例,对吧?
财知道:对,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条例规定风能及太阳能资源的探测要经过气象部门批准,应该是气象部门的一个条例。
胡释之:这个就是典型的以保护的名义来占有,以国有的名义来占有。
财知道:我试着站在黑龙江有关部门立场回应一下:加强行政审批,能避免太阳能、风能无序开发、过度开发,从而更好地发展这个产业,这个说法有没有合理性?
胡释之:他肯定不会直接说我是为了占有资源,资源不让别人用,只让我自己用。他肯定得说一个别的理由。于是说保护,保护风能、太阳能,因为风能、太阳能很宝贵,不让能那些民营企业乱开发,用这种理由来说服大家。这是很多审批立项的一个共通逻辑。
但你要去想它实际上目的是什么?它这个特别强调国有资源,特别强调审批。我猜测这其实就是针对民间资本去的。就是说国有企业可能就不需要审批了。国有企业开发国有资源当然就不需要审批了,这个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可以直接开发。
而民营企业呢,开发国有资源,就要经过我的审批了,就得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这个其实就是一个主动的造租行为。就是说先把你置于一个非法的地位,你要来合法地开采,你就要经过我的审批,通过向我寻租,你才能获得合法的开采权。我通过我这个条例让你自己开发开采成了一个违法的行为,处于了一个违法的状态。
而且这种管制,这种把合理的事变不合法的管制,可能会腐败相当严重。确实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事,管制腐败其实要小很多的。你比如说杀人案,那警察和法官徇私舞弊的良心成本会很大。而像风和太阳这种事,管制者自己也知道管不管问题都不是很大,最后肯定是给钱就过。有了审批权,可以想象,气象局这种清水衙门以后爆出腐败巨贪不会太让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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