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房奴”房产已增值数倍 网友称毫无意义
时间:2012-11-12 21:39:16
[导读]首批房贷族迎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资料图)据大河报报道,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如今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
首批房贷族迎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资料图)
据大河报报道,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如今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经过10年时间,百姓收入提高的同时,房价也出现了大规模上涨的行情。当年的房产往往已经增值了几倍甚至更多。
首批房贷族就赚大发了吗?
人民网发表署名郭元鹏的文章认为,十年前,首批房贷族辛辛苦苦、东挪西借终于分期购买了一套房子,“勒紧裤腰带”终于还清了贷款,他们是轻松了,也高兴了,但他们并没有赚什么。是的,从账面上来看,他们的首付加上分期支付的钱款,比现在的房价低很多,但是十年前他们拥有一套房,房子增值了他们还是拥有一套房,这个房子是必须居住的,是刚性需求,而实际价值并没有增加多少。这样看来,房子价格翻了好几倍,对这批首贷族来说的确没有什么可以高兴的,看似增值也仅仅是“水中月”而已。
■ 微博热议
@黄石李慧明(东楚网的特约记者):介个消息,恐怕是放开房价的信号吧?
@红缨老枪(报社要闻部主任):即使还请代换,房产增值几倍,卖了后还是一无所有,左不过一样是房奴!请问,他们是敢卖了重新租房住,还是从零开始再去买房还贷?在悲催的现实面前,他们充其量就是还清了贷款的房奴,而已!扯不着萝卜这是扯土豆!
@李强-世界博览(《世界博览》杂志副社长):别逗了,第一批贷款买房的普遍5年内就还清了,那才是黄金时代,收入涨得快,物价涨得慢,跟银行贷款十万二十万就能买房了,两三年后发现十万二十万不过是一年的工资而已。
@PE潘博士:贷款的都是房奴?房子价格上涨了就等于赚了?能不能严谨一点呢?
@暫時沒救的倪醜陋:只不过是提前还清了70年的房租,这房子还不是你的呢,而且按照目前这样的建房质量,你租期还没到,这房子都可能成瓦砾了。总之,对于商品房,还是租房最划算,不要被观念左右。
@就这么着吧331:“增值几倍甚至更多”?切。要不要让他们把增值了的房子卖掉买新房?对于还房贷买房的人来说这种增值毫无意义!
@营养健康Kain:既然是房奴,那就是自己住的房子,绝对不会卖的,增值再多,不能变现也无意义,说这有意思吗?
@王永奇JM:“房产已增值数倍”?看不懂的标题!巿场价格看似增值,可换算成购买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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