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本月15日起报名 坚决清退空挂学籍考生
时间:2019-11-12 12:31:59 来源:天津日报 评论
[导读]昨天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 zhaokao 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昨天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昨天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20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
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考生报名,不得将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宣传为本校生源,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出具任何与高考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各区考试机构将主动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进行核实。
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资格审核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面向社会公布2020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市教委举报电话:83215060,市考试院举报电话:23769162,各区举报电话详见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高考报名注意事项
■ 准确填报报考科类。2020年是我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不再区分文理。
■ 准确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报考本科院校,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
■ 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按照规定,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姜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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