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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时间:2019-06-16 21:58:11   来源:新华网 评论

[导读]新华网天津6月16日电(记者尹思源)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市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目前各项监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德群介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统筹考虑、整体推进”,遵循三大原则,“瘦身”与“强身”并举进行本轮机构改革。一是精简高效、务实规范。

新华网天津6月16日电(记者尹思源)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市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目前各项监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德群介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统筹考虑、整体推进”,遵循三大原则,“瘦身”与“强身”并举进行本轮机构改革。

一是精简高效、务实规范。与改革前相比,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减少内设机构7个,第一、第二分院各减少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平均减少9个。

二是顺应司法规律,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三是破解体制困境、现实问题。针对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存在的体制性问题,经过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第三分院,管辖滨海新区和东丽区、宁河区。在保证检察业务机构上下总体对应的基础上,针对分院、基层院不同特点分级分类设置内设机构。

据介绍,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本轮机构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法祥说:“通过本次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案件流转更为高效便捷,既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又有助于培养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完)

编辑:ali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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