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曝开发商放鸽子 交5万诚意金房被卖别人
时间:2012-11-12 22:06:50
[导读]常州市民徐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称,他买房时被开发商放鸽子了!原来今年5月份,徐先生在常州天宁区看中了一套房子后,当场交了5万块钱,房子...
龙湖香醍时光的销售主管李远说,现在针对徐先生交纳诚意金后还未购到房子的事情,他们愿意比市场价更低的折扣让徐先生另选一套。“至于说按徐先生5月份交纳诚意金时的价格购房,这一点是铁定不行的。”李主管说,因为近来楼盘的房价刚刚进行了新一轮涨价调整。
“在他们公司给出的优惠上,我们现在再买同样一套房子也需要额外支付2.2万元。”陈先生说,明明是提前预定的房号,非但没有优惠还要涨价,实在接受不了。当时定房时,每平米的房价是6106元,而如今,该小区的房子每平米的房价已经涨到6300多元。
C 律师观点
“诚意金”不受法律保护,开发商是在钻空子
随后,记者调查采访了常州多家做房地产销售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家来自香港的房地产销售人员说:“诚意金这一说法,在我们销售行业是有的,一般都是选房前先收钱,选房后转成定金;如果未选房,就退给客户。”常州另一家本土房产企业的营销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卖房有三个阶段,首先,收买房者的诚意金,等消费者定房之后,再将诚意金转成定金,最后一步是双方签订合同,而如果开发商将已经付定金者的房子转卖他人的话,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索要高于定金2倍的赔偿。
采访中,也有房产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有明文规定,房产在未取得预售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钱。所以这家房地产商收取5万元诚意金也属于变相向购房者收定金。”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现在常州市场上,收取诚意金成开发商提前售楼法宝,数额一般从1万到5万都有,但没有统一标准。
就徐先生购房被“放鸽子”的遭遇,记者昨日下午联系了常州乐天事务所俞伯骏律师,俞律师表示,严格上说,购房诚意金和购房诚意定金是有本质区别的。作为购房定金,开发商在接收钱物后就无权销售购房者选购的房子,而购房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是开发商钻法律空子,但消费者最后没购买房子时,这部分诚意金开发商要全部退款。所以消费者在购房交纳诚意金时,最好要将购房诚意金改为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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